美国移民类别概览
美国的移民类别种类繁多,根据不同的条件和目的,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:
1. 家庭类移民: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移民 (Immediate Relative):
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、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、未成年的孤儿可直接申请移民。
家庭第一优先类 (Family First Preference):
未婚的成年子女和其自己的家庭,以及21岁以上的已婚子女的父母可申请移民。
家庭第二优先类 (Family Second Preference):
美国公民的配偶、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、已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移民。
家庭第三优先类 (Family Third Preference):
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和他们的家庭可以申请移民。
家庭第四优先类 (Family Fourth Preference):
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家庭成员可申请移民。 2. 就业类移民:
EB1类:
包括杰出人才、跨国公司高管和经理、杰出研究人员或学者等。
EB2类:
需要特殊能力或专业人士,以及拥有硕士以上学位且有特殊能力的人士。
EB3类:
普通劳动者或技术工人,包括技术工人、专业工人和其他非技术工人。
EB4类:
特殊移民类别,包括宗教工作者、特定国家的员工、国际广播员等。 3. 投资类移民:
EB5投资移民:
投资者通过在美国创造就业机会和投资资本来获得永久居民身份。 4. 难民和人道主义类移民:
难民身份:
由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(UNHCR)认可的个人,因为害怕在其原籍国因宗教、政治、种族等原因而受到迫害,可获得难民身份。
亲属团聚:
已获得难民身份的个人可以申请将其家庭成员带至美国。 5. 特殊类别移民:
DV抽签移民:
每年通过美国国务院抽签系统,向来自特定国家的申请者提供移民机会。 6. 其他类别:
特殊批准移民:
如外交官、国际组织人员等。无论选择哪种移民类别,申请者都需要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,并按照规定递交申请材料,最终获得移民身份。建议申请者在选择移民类别时,根据个人情况和目的仔细评估,并在递交申请前咨询专业移民律师或相关机构,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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